【成功案例】員工發文遭控誹謗—釐清言論成功爭取不起訴

一、案件經過:
本案當事人原在告訴人所經營之動物醫院擔任獸醫助理。任職期間,動物醫院曾提供員工可用較優惠價格購買部分商品之福利措施。之後告訴人指控,本案當事人利用該員工優惠購買商品後,將商品轉售給外部人士並從中獲利,認為此舉已侵害公司利益。
除此之外,告訴人亦指控,本案當事人在離職後於社群平台Thread上發布多則貼文,其中提及「被老闆莫名其妙沒有任何理由開除」、「沒有任何資遣費」、「女性員工沒有生理假」、「正職薪水卻用時薪在算」等內容,認為相關言論均屬不實指控,已嚴重影響其名譽與動物醫院之商譽,因此向警方提起刑事告訴。
二、答辯方向:
辯護律師在仔細檢視卷內資料與相關證據後,本案辯護策略主要從釐清公司規範、說明言論背景以及強調可受公評性質三個方向進行:
員工優惠商品轉售並無明確禁止規定
在本案當事人任職期間,動物醫院並未制定任何明確規定禁止員工將員工優惠商品轉售他人,也未曾向本案當事人明確告知此類行為違反公司規範。此外,本案當事人所進行之交易對象僅限於少數熟識朋友,並非大規模對外販售或從事商業行為。從客觀情況觀察,難以認定其有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或不法圖利之情形。
社群貼文係對職場經驗之評論
關於Thread平台上的相關貼文,為了釐清貼文內容是否屬實,辯護律師進一步提出本案當事人當初簽署之短期勞動契約書。契約內容顯示,其薪資確實係以「時薪方式」計算。然而,辯護律師亦發現,該動物醫院在求職網站上刊登職缺時,卻將該職位標示為「正職人員」,此一情況確實可能造成求職者對工作條件之誤解。
提出證據佐證職場制度問題
在「女性員工沒有生理假」的部分,辯護律師亦提出公司內部群組對話紀錄,顯示確有員工在群組中提及動物醫院女性員工無法請生理假的情況。該證據顯示,本案當事人之發文並非憑空捏造,而係根據其實際工作環境所觀察到的情形。
職場勞動權益屬可受公評事項
另,雇主是否依法提供生理假、薪資計算方式是否合理,以及員工是否遭受不當解雇,均涉及勞動權益與職場制度問題,並非純粹私人事項,而是與同一職場員工權益相關的公共議題,而員工基於自身經驗發表評論,即屬於社會上可受公評之事項。若相關言論並非出於惡意捏造,而係基於事實基礎提出意見,原則上應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。因此,辯護律師主張,本案當事人並非藉由虛偽陳述惡意毀損告訴人名譽,而是基於自身經驗與職場制度問題所提出之評論,尚難構成妨害名譽罪。
三、案件結果:檢察官最終依法對本案當事人作出不起訴處分
檢察官於審酌全案證據後,認為辯護律師所提出之相關資料與說明確有其依據。本案當事人轉售員工優惠商品部分,缺乏公司明確禁止規定;至於社群平台上的發文內容,亦係基於其職場經驗所提出之評論,且部分內容確有相關證據佐證。此外,相關言論涉及勞動權益與職場制度問題,屬於社會上可受公評之事項,尚難認定本案當事人具有惡意毀損名譽之犯意。最終,檢察官採納辯護律師之辯護意見,認定本案犯罪嫌疑不足,依法對本案當事人作出不起訴處分。
四、案件啟示:
本案顯示,在勞資糾紛衍生的名譽案件中,員工於社群平台發表的言論,若係基於自身職場經驗並涉及勞動權益或職場制度等公共議題,原則上屬於可受公評事項,未必構成刑事誹謗;然而,相關言論仍須建立在合理事實基礎之上,避免過度情緒化或無依據指控。本案透過辯護律師蒐集契約文件與公司對話紀錄,成功釐清發文背景並證明言論具有事實基礎,最終為當事人爭取不起訴結果,也提醒勞資雙方在面對職場爭議時,應理性處理並妥善保存相關證據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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